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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概况
 
 
. 中盐黑龙江盐业有限公司的前身是黑龙江省盐业公司,建于一九八九年,一九九O年经黑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和省编委批准,建立了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,与盐业公司一套人马,两块牌子,隶属于省粮食厅,业务受中国轻工总会盐业管理办公室和中国盐业总公司领导,负责全省食盐、工业用盐、农牧渔业用盐及其它用盐的计划分配、盐款结算、加工包装、供应销售、盐政稽查等项管理工作,实行统一管理、统一结算、统一计划、统一供应、统一上缴碘盐基金。黑龙江省盐业公司成立以来,高举食盐专营旗帜,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食盐实行专营的政策,不断开拓创新,保证了全省3700万人口的碘盐供应,各项工作有了新的突破和进展。2000年国家消除碘缺乏病评估组对我省检查评估验收结果为:甲状腺肿大率由1994年的22%下降到6.6%;食盐计划完成率为101.9%;碘盐市场覆盖率为96.5%;碘盐合格率为98.6%;综合得分98.9分,名列全国第二位,标志着我省已经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阶段性目标。2001年8月28日,按照现代企业制度,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食盐专营工作的发展要求,中盐总公司出资控股,对黑龙江省盐业公司进行资产重组,改制为中盐黑龙江盐业有限公司,企业注册资本金由278万元增加到3365万元,其中中盐总公司1841万元,占55%;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出资1524万元,占45%。中盐黑龙江盐业有限公司和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实行政企职责分开,合署办公,各司其职,各负其责。从2002年1月1日开始,中盐黑龙江盐业有限公司对全省食盐调拨实行一级批发,统一开据增值税发票,改变了过去原省盐业公司只对基层盐业企业进行业务指导的状况,实现了真正的企业化经营运作。目前中盐黑龙江盐业有限公司年商品盐销售总量稳定在21万吨左右,其中食盐19万吨左右。按照《全省盐业企业经营改制方案》以资产为为纽带,实行强强联合,扩大规模,增强企业经济实力,发挥整体优势,对五个市县盐业公司进行重组,组建了龙盐(齐齐哈尔)、龙盐佳木斯、龙盐伊春、龙盐讷河、龙盐肇东盐业有限公司,目前中盐黑龙江盐业有限公司共有8个控股、参股企业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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