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。食盐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国务院先后颁发三个盐业法规,省盐务管理局也制订了相关管理规定,对盐业市场实施严格的管理。但是,本市仍然有些单位和个人为了谋取私利违法违规倒卖工业盐,并用工业盐假冒食盐销售。为进一步规范盐业市场秩序,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的涉盐经营活动,保障市民食盐安全,保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的顺利开展,特修订本办法。
一、热忱欢迎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举报涉盐违法违规经营活动,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。
二、举报奖励具体办法:
1.举报违法加工、批发假冒食盐窝点的,按查实价值的 奖励;
2.举报违法运输、经销食用盐的,按查实数量价值的 奖励;
3.举报违法运输、经销工业盐的,按查实数量价值的 奖励
三、举报受理地址、电话及邮编:
举报受理地址: 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486号805室
举 报 电 话: 0451-82547155 13895738652
举 报 信 箱: YYJB@HLJSALT.com
邮 编:150001
中盐黑龙江盐业有限公司
2005年10月